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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阳光执行”效果好
作者:韦耿明  发布时间:2012-10-24 09:37:5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度,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建立执行权运行公开机制,打造“阳光执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院推行执行信息主动回馈制度,主动通过电话、短信、公告、通知等将执行相关信息回馈给当事人。同时推进执行联动机制运作,在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审监庭主持对执行标的物进行网络随机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实现了公开与公正。

  我院实行“阳光执行”以来,执行工作效果有了明显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9月,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0件,实际执结案件23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2件,实际执结率95.69%;执结标的2153.66万元,实际到位标的2112.06万元,实际到位率98.07%;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19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2件,和解率84.25%。同时,在执结完毕的案件中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