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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两年债款终得偿 我院诠释司法温情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2-10-19 10:42:25 打印 字号: | |
  10月19日上午,当杨艳从我院韦良院长手中接过追讨回的40989元债款时,她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为了追回应得的债款,她已经发愁了两年,两年前的杨艳怎么也想不到,这笔债款还能要回来。

  2009年9月,黄润生向杨艳借款75000元,双方约定2010年3月底还清,黄润生还给杨艳写下了借条。谁曾想,黄润生还没来得及还清欠款就因病去世了,而在向黄润生的子女要求还款未果的情况下,杨艳了解到黄润生在武鸣县社保所有一笔总额为40989元的养老金,于是杨艳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武鸣县社保所支付黄润生的养老金作为还款。2011年12月23日,我院正式受理了杨艳提起的诉讼。

我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精神,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多次找到杨艳、武鸣县社保所和黄润生的家属等人了解具体情况。经过我院法官多番努力,案件最终得以审结,法院判决武鸣县社保所将黄润生名下个人帐户内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40989元偿付给原告杨艳,用于偿还黄润生的债务。

  在了解到杨艳家庭困难,家中还有需要长期治疗的老人,急需治疗和生活费用后,我院积极督促武鸣县社保所尽快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在武鸣县社保所款项到账后,韦良院长第一时间将40989元履行款亲自送到杨艳家中,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