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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审案 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韦羿辰  发布时间:2012-07-16 08:58:47 打印 字号: | |
  • 韦良院长担任此次案件审判长、主审法官
  7月16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李某抢劫一案在我院大法庭开庭审理。担任此案审判长、主审法官的是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韦良。特邀的12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近百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韦良院长娴熟而有节奏地驾驭着庭审,并针对犯罪构成要素和争论的核心焦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质证。在院长的主持和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有条不紊的依法推进。院长与合议庭成员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对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是人民法院提高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必然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会后评议案件时表示:感谢法院邀请自己前来旁听审案,这是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具体体现,对法院干警提升司法能力、转变司法作风,有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