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我院妥善处理了一起被告在法庭上撕毁法律文书的事件。
被告杨某因不愿与妻子离婚,愤怒之下居然在法庭上撕毁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法官严肃指出其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杨某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无视法律,继续哄闹法庭。由于审判庭考虑到杨某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和对法庭严肃性的破坏,如不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势必影响该案今后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后,审判庭依法便对撕毁法律文书的男子杨某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过审判庭法官长时间的教育,杨某终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法院考虑到杨某认错态度良好,故没有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