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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设局 老赖圈中套
作者:陈延光  发布时间:2012-02-23 09:34:00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我院执行法官智斗老赖,巧取执行款,漂亮的执结了一起标的额15万元的案件。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自始至终都不曾露面,打电话不接,传唤拒不到庭,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就在案件陷入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李某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与他人共有一栋位于县城中心地段的房产。获悉这一线索,执行法官及时到房管所进行了调查,并依法采取了司法查封措施,禁止其转移财产。得知自己价值上百万的房产被查封,销声匿迹的老赖终于浮出水面,主动打电话联系法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履行债务。然而,被执行人杨某并没有亲自出面,而是委托他的亲属韦某带了15万的现金前来法院与申请人李某协商,但其提出的条件却相当苛刻,要求申请人放弃合法的判决确定了的2万多元利息,并拒绝缴纳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3800多元;如果申请人同意,这15万元的借款立刻交付,若不同意,韦某即刻将现金带回,被执行人杨某继续玩失踪,态度极为蛮横。这样显失公平的和解方案,申请人李某自然是无法答应的,如此嚣张的行为,法律也是不能容忍。

  杨某的房产虽已查封,但是属共有财产,评估拍卖手续繁琐,处理起来难度很大,且耗时较长,被执行人的代理人韦某不属于本案的当事人,不能对其采取人身搜查等强制措施,即使他身上有足够的现金也无法执行。眼看双方的和谈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灵机一动,马上想到了一计良策——暗示申请人李某先口头同意对方的条件,拿到15万元的现款之后再做打算。果然,听说申请人同意了,韦某当面将这笔钱交付给李某。被执行人没有料到,申请人李某拿到钱之后也耍起了“无赖”,拒绝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余下的利息2万多元。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狡猾的狐狸终于尝到了自己酿的苦酒,体会到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付出的代价,在法律的威严之下,不得不将2万多元的利息及诉讼费执行费3800多元清偿完毕。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