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院就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是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审判的综合效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均根据案情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有力促进了对未成年犯的改造和挽救。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延伸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逐一了解被判处缓管免人员的矫正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促使他们改过自新。
三是努力开拓创新,延伸法院审判职能。我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调解力度,于2011年建立了52个法官驻村(社区)司法为民联络室,把法律服务延伸到村镇基层,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年初,本院积极总结这一做法,完善措施,努力把司法为民这一理念落到实处。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指导职能,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如城市大道建设的拆迁工作,针对建设中遇到的少数群众消极对待征地拆迁的行为,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促进辖区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我院通过与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上法制课、开模拟法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