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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0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及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1-11-30 14:50:30 打印 字号: | |

20111130,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及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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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你们相会在网络直播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及抢劫案,欢迎大家关注。 [14:50:55]

 

 

55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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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案情:2010101822时许,武鸣县实验学校学生韦某(另案处理)因之前在学校与被害人隆某真、李某满有矛盾,便纠集被告人陆某宇、覃某强、韦某恒、黄某敬、卢某兴(后四人另案处理)对隆某真、李某满进行报复。六人在武鸣县城厢镇农坛路城厢镇卫生院门口附近将下晚自习回家的隆某真、李某满拦下,陆某宇随即打电话给被告人李某俊叫其过来帮忙,李某俊和被告人李某豪赶到现场后,先后打了隆某真几个耳光,为防止隆某真反抗,李某豪拿出一把弹簧刀对其进行威胁,陆某宇等人见状即动手对二被害人进行殴打,隆某真被打后造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在殴打过程中,李某豪还威胁隆某真交出身上财物,隆某真被迫交出身上携带的10元人民币一张。武鸣县检察院于2011926以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涉嫌故意伤害及抢劫罪向武鸣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14: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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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让我带领大家进入庭审现场。 [14:57:47]

 

 

55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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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
、不得录音、录像;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5
、不得鼓掌、喧哗、喧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下面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5:03:21]

 

 

55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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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请坐下。 [15:03:35]

 

 

55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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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15:03:48]

 

 

5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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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敲击法 [15:04:33]

 

 

55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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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你何时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
被告一]2011928
[
被告二]2011928 [15:04:44]

 

 

557362

·

[审判长]起诉书认定你的身份情况,是否属实?
[
被告一]属实。
[
被告二]属实。 [15:04:57]

 

 

55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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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起诉书中认定因本案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时间是否属实?
[
被告一]属实。
[
被告二]属实。
[
审判长]在本案之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15:07:50]

 

 

55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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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辩护人身份?
[
辩护人]罗某拾,新鸣律师事务所律师,受被告人李某豪委托,出庭为其辩护。 [15:08:32]

 

 

55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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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152条的规定,今天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犯抢劫、故意伤害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黄慧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与人民陪审员吴庆华、方秀丽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陆欢担任法庭记录。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潘钇志出庭支持公诉。
新鸣律师事务所罗某拾律师接受被告人李某豪的委托,出庭担任其辩护人。 [15:09:26]

 

 

55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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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154条、第159条、第16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
、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如认为刚才宣布的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2
、被告人有权提供证据,可以通知新的证据到庭,申请人民法院、检察院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3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以上权利你听明白了吗?
[
二被告]明白。
[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
[
二被告]不申请。 [15:10:16]

 

 

557396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起立)宣读起诉书(略) [15:12:56]

 

 

55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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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在庭审前,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赔偿受害人损失共2184.87元,二被告人对此调解有意见吗?
[
二被告]没有。
[
审判长]法警将陆某宇带出法庭候审。 [15:14:27]

 

 

55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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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可以坐下。被告人李某豪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抢劫罪及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异议。
[
审判长]是否自愿认罪?
[
被告一]自愿认罪。 [15:19:57]

 

 

55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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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辩护人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
辩护人]对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是对抢劫罪有异议。 [15:20:38]

 

 

557409

·

[审判长]下面由讼诉人对被告人李某豪进行讯问。
[
公诉人]你之前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是属实吗?
[
被告一]属实。
[
公诉人]在案发当场,你是怎样到现场的?
[
被告一]我是坐电车去的。
[
公诉人]是谁叫你去的?怎样和你说的?
[
被告一]是陆某宇叫的,他打电话给李某俊,说有事,叫他马上过来。 [15:21:04]

 

 

557426

·

[公诉人]你到现场后看到什么情况?
[
被告一]看到他们打受害人了
[
公诉人]你当时打受害人了吗?
[
被告一]打了,具体是谁我不清楚。
[
公诉人]你打他哪里?
[
被告一]脸部。
[
公诉人]你在到现场带刀具没?
[
被告一]带了,带一把弹簧刀。
[
公诉人]其他人带工具吗?
[
被告一]不清楚。 [15:24:25]

 

 

557431

·

[公诉人]你是怎样威胁受害人?
[
被告一]我叫他跪他不跪,于是我就打他。
[
公诉人]你怎样问被害人要烟的?是打过后才问的吗?
[
被告一]威胁要的,我打过他才问。
[
公诉人]谁叫你要刀的?
[
被告一]李某俊叫我要刀的。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到此结束。 [15:24:45]

 

 

557436

·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问题向被告人李某豪发问?
[
辩护人]李某俊和你接到陆某宇的电话要求你几时过去?
[
被告一]马上。
[
辩护人]事前是否有商量?
[
被告一]没有。
[
辩护人]在殴打被害人后,是谁问被害人要烟?
[
被告一]我提出要烟的。
[
辩护人]谁拿威胁来的钱去买烟?
[
被告一]是陆某宇去买的。
[
辩护人]买回来的烟怎么处理?
[
被告一]拿去分给其他参与的人。 [15:25:17]

 

 

557468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现在法庭问你,你们是怎样问被害人要烟的?
[
被告一]我问陆某宇他们有没有烟,他们说没有烟,我才问被害人要烟的。
[
审判长]是谁叫你拿刀出来的?拿刀出来想干什么?
[
被告一]李某俊叫我拿刀出来的,大概是想捅被害人几刀吧。
[
审判长]法警将被告人李某豪带出法庭候审,将被告人陆某宇带进法庭。 [15:29:39]

 

 

557559

·

[审判长]被告人陆某宇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是否自愿认罪?
[
被告二]自愿认罪。
[
审判长]下面由讼诉人对被告人陆某宇进行讯问。 [15:41:59]

 

 

557560

·

[公诉人]被告人陆某宇,你有什么外号?
[
被告二]光头六
[
公诉人]被害人身上的十块钱是谁拿的?
[
被告二]是我拿的。
[
公诉人]是谁威胁被害人?
[
被告二]李某豪。
[
公诉人]当晚除了李某豪有刀,其他人有吗?
[
被告二]没有了。
[
公诉人]你们是怎样威胁被害人的?
[
被告二]我们是打了受害人几把掌,然后又拿刀出来威胁他。
[
公诉人]李某豪有没有参与殴打过程?
[
被告二]我不是很清楚。
[
公诉人]你打了被害人了吗?
[
被告二]打了。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到此结束。 [15:42:23]

 

 

557573

·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问题向被告人陆某宇发问?
[
辩护人]你打电话给李某俊的目的是什么?
[
被告二]叫他过来看看而已,相当于表演殴打过程给李某俊看。
[
辩护人]你们是否有抢劫的念头?
[
被告二]没有,我们只是想教训他一下。
[
辩护人]在殴打被害人后,是怎样叫被害人要钱的?
[
被告二]是打了后,李某豪过去喊他要的。
[
辩护人]你是否听到过有谁提出问有烟吗?
[
被告二]没有听到。
[
辩护人]10块是你们搜身的还是被害人拿给你们的?
[
被告二]是他拿给我们的。
[
辩护人]是谁从受害人那接过10块钱?
[
被告二]李某豪。
[
辩护人]那包烟怎样分?
[
被告二]我发给他们一人一支,其他我自己拿了。 [15:44:03]

 

 

557576

·

[审判长]被告人陆某宇,现在法庭问你,在殴打过程中,为什么要拿刀出来?
[
被告二]是想捅被害人几刀。
[
审判长]那捅了吗?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李某豪叫被害人要钱的过程你们看见了吗?
[
被告二]基本上看见了吧。
[
审判长]你殴打受害人什么部位?
[
被告二]打了他几个耳光。
[
审判长]法警将被告人陆某宇带出法庭候审,现在暂时休庭10分钟。 [15:44:34]

 

 

557645

·

[审判长]现在开庭,法警将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带进法庭。 [15:55:48]

 

 

557655

·

[审判长]由于被告人、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在审判环节中将作如下简化:1、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供述;2、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于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省略;3、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证明的事项作说明,对于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则应当详细举证质证。4、在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将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适用该程序的法律后果是:1、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2、法庭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将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上述规定你清楚吗?
[
二被告]清楚了。
[
审判长]是否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
[
二被告]同意。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同意?
[
公诉人]同意。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同意?
[
辩护人]同意。 [15:56:56]

 

 

55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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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征求左右审判员同意后)鉴于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自愿认罪,经征询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告知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相关的法律后果,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本案可以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
法庭首先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
首先由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 [15:57:27]

 

 

557661

·

[公诉人]现在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出示受害人隆林真的询问笔录,证实了被害人隆林真被殴打致伤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无。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5:58:01]

 

 

557667

·

[公诉人]出示被害人李德满的陈述,证实其被殴打的经过,并证实持匕首的男子从被害人隆林真手上拿走10块钱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从李德满的笔录可以看出,隆林真也对现场的情况不是很清楚。
[
审判长]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辩解有异议吗?
[
公诉人]从笔录看得出来,隆林真是清楚是谁从他身上拿走10元的。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 [15:58:41]

 

 

557672

·

[公诉人]下面出示韦韩的讯问笔录,证实了其叫人对隆林真和李德满报复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有,卷宗里韦韩的询问笔录说明了不是被告人李某豪拿被害人的钱去买烟的。
[
审判长]公诉人有异议么?
[
公诉人]从上述讯问及卷宗里的询问笔录,证明了是李某豪叫被害人要钱的。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5:59:29]

 

 

557674

·

[公诉人]出示证人韦志恒的询问笔录,证实了被害人受陆某宇等人殴打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无。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 [16:00:09]

 

 

557702

·

[公诉人]出示被告人李某豪的供述和辩解,证实了李某豪有抢劫念头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由于本案无论是被告人的笔录和证人的笔录,都不足以证实案件的事实,需要综合诸多情况进行求证。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 [16:03:50]

 

 

557710

·

[公诉人]出示被告人陆某宇的供述和辩解,证实了是李某豪拿刀威胁被害人要钱。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虽然在笔录中陆某宇证实是李某豪持刀威胁被害人拿钱,经我们综合判断后,根据当时的情况,足以证明当时的情况并没有笔录中说的那么真实,真实情况还有待证实。
[
公诉人]相互印证,并不否认李某豪不威胁被害人要钱,更能证实被害人由于受胁迫而拿钱出来的事实。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 [16:05:30]

 

 

55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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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下面出示李某俊的讯问笔录,证实了是李某豪拿刀威胁被害人要钱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
[
辩护人]两份笔录正好证实了当时是李某豪是所要香烟而不是威胁要钱。
[
公诉人]从陆某宇在公安的笔录中证实了确实是李某豪持刀威胁被害人要钱的事实。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6:06:13]

 

 

557721

·

[公诉人]出示伤情鉴定书,证实被害人韦韩损伤程度为轻伤。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16:07:01]

 

 

557726

·

[公诉人]出示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实案情的来源;出示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陆某宇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事实;出示户籍证明,证实案发时,李某豪、陆某宇已经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
辩护人]没有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6:07:35]

 

 

557729

·

[公诉人]出示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案发的地点的事实。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
辩护人]没有
[
公诉人]定罪方面已经举证完毕。 [16:07:56]

 

 

557735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
辩护人]没有。
[
审判长]本案犯罪事实的调查结束。 [16:08:29]

 

 

557742

·

[审判长]现在对量刑事实进行法庭调查。量刑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不再重复调查。
公诉人可以对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作简要讯问。
[
公诉人]公诉人不需要再讯问。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
辩护人]没有。 [16:08:57]

 

 

557747

·

[审判长]公诉人,就量刑事实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
公诉人]公诉人已在定罪举证时一并举证,不再重复。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
被告一]没有。
[
被告二]没有。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
辩护人]没有。 [16:09:20]

 

 

557760

·

[审判长](与左右审判员交流后)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控辩双方当庭提交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及与本案指控事实有关联性,可以采纳为定案依据。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
下面先进行定罪问题的辩论,由公诉人发言。 [16:10:17]

 

 

557832

·

[审判长]由辩护人发表定罪问题的辩护意见。
[
辩护人]我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疾控被告人的行为又单独另外构成抢劫罪完全不认同,辩护人的观点是被告人李某豪的这个所谓的劫财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应当不认为是抢劫罪,理由有三个方面。一,被告人不具备劫财的主观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虽然从被害人角度来说,的确发生了财物损失的事实,但是从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来说,被告人不具备劫取财物的主观故意和主观目的;二,如果对被告人的行为给予抢劫犯罪的定罪科刑,那么将导致打击面过宽和量刑过大的风险。就本案来说,如果以被害人损失十元钱这个客观结果,而将被告人以抢劫罪进行定罪科刑,那么这样的结果既有客观归罪的嫌疑,同时又有打击面过宽和量刑过大的法律风险;三,单独对被告人李某豪执行数罪并罚,明显不公平也不合理,就本案来说二被告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共同犯罪,在此之外,又单独指控被告人李某豪犯数罪,明显不公平,因为被害人受胁迫并非是来自被告人李某豪一人,被告人李某俊同样有胁迫的语言和动作,被告人接受被害人十元钱并完成买烟这一行为,烟买回来后参与的人都分到烟的,如果抢劫罪成立,那么其他人应当受到同样的对待和相应的处理;综上,对被告人李某豪应当只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和处罚。 [16:18:31]

 

 

557851

·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吗?
[
公诉人]被告人李某豪有犯抢劫罪的罪意,并拿刀威胁被害人;另外辩护人说所抢到的10元数额不大,对社会危害不大,我个人不认同,从被告二人讯问笔录中两位被害人无端被殴打并被威胁要钱,这样的社会影响不大吗?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有意见吗?
[
被告一]没有。 [16:20:11]

 

 

557880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
辩护人]假如被害人身上有香烟或有更好的香烟,把烟拿出来给被告人,是否有抢劫的这一过程呢?李某豪确实是实施了不应该的行为,只不过是过烟瘾而已,被害人在无法提供香烟的前提下才被迫拿出10块钱给被告人陆某宇去买烟的,因此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不认定为犯罪,不以抢劫罪犯罪论处。 [16:22:05]

 

 

55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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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公诉人有意见吗?
[
公诉人]公诉人坚持刚才的辩护意见。 [16:22:24]

 

 

557894

·

[审判长]下面进行量刑问题的辩论,双方应主要围绕有争议的量刑事实、基准刑的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进行辩论,并提出量刑建议。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6:22:58]

 

 

557909

·

[公诉人]现就被告人的量刑情况发表量刑意见: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请合议庭就故意伤害部分对二被告从轻处理,就抢劫罪方面,建议对被告人李某豪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内量刑,而且被告人李某豪在庭审中拒不承认抢劫的犯罪事实,理应从重处罚。 [16:24:10]

 

 

557914

·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豪,可以就量刑问题为自己辩护。
[
被告一]没有。
[
审判长]被告人陆某宇,可以就量刑问题为自己辩护。
[
被告二]没有。 [16:24:27]

 

 

557927

·

[审判长]由辩护人发表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
[
辩护人]就故意伤害部分,辩护人认为应当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下确定基准刑,而且被告人李某豪属于初犯,也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家属的谅解,综上,应合理的确定为一年以下的宣告刑,以上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16: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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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合议)经过辩论,合议庭已听取了控辩双方针对焦点问题的主要观点,在评议的时,将会充分考虑双方意见。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李某豪,你可以向法庭陈述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要求。
[
被告一]没有。
[
审判长]被告人陆某宇对本案有什么处理意见、要求?
[
被告二]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审判长给我各从新做人的机会。 [16: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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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故意伤害、抢劫一案,本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把被告人李某豪、陆某宇带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现在闭庭。(敲击法 [16: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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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为大家直播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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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6:28:38]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