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2011年11月25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1-11-25 15:04:34 打印 字号: | |

20111125,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你们相会在网络直播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案,欢迎大家关注。 [15:04:28]

 

 

545332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案情:200710月份,被告因南宁市金浦路城市花园白领公寓1812号房装修事宜,找到原告进行装修。原告具体负责该房子的刮腻子、水电安装、铺地板砖等装修工作,装修完毕后,双方进行工程款核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1600元未支付。后原告几次三番追被告支付,被告一再推脱。最后被告经不起原告的追讨,于20091221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认了该欠款事实,同时约定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是至今被告没有支付该款项。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武鸣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15:04:49]

 

 

545336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让我带领大家进入庭审现场。 [15:05:08]

 

 

545423

·

[书记员]下面审查、核对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覃某新(未到庭),委托代理人欧敏(到庭)
被告覃某深(未到庭)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5:21:39]

 

 

545428

·

[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席。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庭前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15:22:11]

 

 

545442

·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覃某新,男,196163出生,汉族,住广西陆川县平乐镇桥头村十八队X号。委托代理人欧敏,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覃某深 ,男,19711118出生,壮族,住武鸣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X号。
被告覃某深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庭依法缺席审理。
[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的身份情况有何异议?
[
  ]无异议。 [15:23:21]

 

 

545445

·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15:23:37]

 

 

545449

·

[审判长](击槌)武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本合议庭现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覃某新与被告覃某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苏英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谭庆仁、李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苏英克主审本案,书记员马冰媛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本院庭前已经书面告知当事人,是否清楚?
[
  ]清楚。                                      
[
审判长]原告对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
  ]不申请回避。                                     
[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出庭作证?如有,请庭外休息等候。
[
  ]没有。 [15:24:29]

 

 

545462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由原告方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与起诉状一样。
(略记,详见起诉状)   
[
审判长]按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答辩的权利,本案被告覃某深经本案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的书面答辩意见,视为其放弃答辩的权利。 [15:25:30]

 

 

545466

·

[审判长]根据原告的起诉意见,本庭确定本案今天开庭调查的重点是:
一、原告覃某新要求被告覃某深支付装修款11600元是否有事实依据?
二、原告覃某新要求被告覃某深支付逾期支付装修款利息如何计算?是否应当支持?
[
审判长]原告对上述调查重点有无异议和补充?
[
  ]没有。 [15:25:50]

 

 

545470

·

[审判长]下面就第一个调查重点进行调查,请原告陈述举证。
[
  ]提交欠条原件一张,证实被告拖欠装修款11600元的事实。欠条已经写明欠款数额与还款时间,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分文未还,我方请求被告还款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支持。
[
审判长]按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覃某深经本案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 [15:26:15]

 

 

545475

·

[审判长]原告,欠条上的字迹都是被告写的吗?
[
  ]欠条的内容及签字均是被告覃某深本人所写。
[
审判长]原告,欠款后被告是否还款?
[
  ]一分都没有还过。
[
审判长]原告有何证据及意见需要补充?
[
  ]没有。 [15:26:31]

 

 

545480

·

[审判长]下面就第二个调查重点进行调查,请原告陈述举证。
[
  ]被告逾期未还款,被告应支付逾期支付装修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应还款之日即2010.1.31起至被告还清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目前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是885元。
[
审判长]按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覃某深经本案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 [15:27:03]

 

 

545484

·

[审判长]原告还有什么需要本庭调查与补充的?
[
  ]没有了。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15:27:40]

 

 

545488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由原告代理人发言。
[
  ]坚持诉讼请求以及刚才陈述的意见。
[
审判长]法庭辩论到此结束。由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
  ]坚持诉讼请求。 [15:27:59]

 

 

545492

·

[审判长]因被告不到庭,无法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本庭将综合归纳法庭查明事实、认定依据等,待合议庭评议后,稍后宣判,休庭。 [15:28:20]

 

 

545542

·

[审判长]下面继续开庭,现对原告覃某新与被告覃某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当庭口头宣判: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略记)。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覃某深支付给原告覃某新装修款11600元;
二、被告覃某深支付给原告覃某新11600元装修款的逾期付款利息(从201021起至本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付)。
案件受理费112元,由被告覃某深负担。
     
上述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15:34:38]

 

 

545557

·

[审判长]本案现是口头宣判,具体内容以判决书正本为准,本判决书正本将于庭后十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宣判完毕。 [15:37:31]

 

 

545559

·

[审判长]闭庭! [15:37:46]

 

 

545562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为大家直播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5:38:13]

 

 

545564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8:32]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