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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9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排除妨碍案
  发布时间:2011-09-29 15:40:5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9月29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排除妨碍案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你们相会在网络直播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碍案,欢迎大家关注。 [15:21:15]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案情:原告的房屋与被告的房屋相毗邻,在原告房屋和被告房屋的中间有一条巷道属公共通道,几十年来原告一家人都依靠该通道进出。2010年6月,被告擅自在原告唯一进出的通道内和排水道上修建围墙和房屋一间,致使原告一家无法进出家门,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和妨碍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农业生产。另外,被告所修建的围墙和房间将原有的排水通道堵塞,使得村屯的雨水无法及时排放,危害到原告的房屋及人身安全,原告多次申请村委、镇人民政府调解,但被告不同意调解,拒绝排除妨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原告向武鸣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15:23:26]

[主持人]:本案由武鸣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潘艳华独任审判,书记员王攀担任法庭记录。 [15:35:58]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让我带领大家进入庭审现场。 [15:40:18]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略)。 [15:53:02]

[审判员]:武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邓某诉被告邓某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 [15:54:50]

[审判员]: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略) [15:55:22]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有何异议? [15:57:00]

[原 告]:无异议。 [15:57:13]

[被 告]:无异议。 [15:57:26]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15:57:38]

[审判员]: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经庭前书面通知,原、被告是否清楚? [16:00:55]

[原 代]: 清楚。 [16:01:25]

[被 代]: 清楚。 [16:01:41]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6:01:56]

[原 代]:不申请 [16:02:10]

[被 代]:不申请。 [16:02:22]

[审判员]: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出庭?如申请有,请证人到庭外休息等候。 [16:03:00]

[原 代]:没有。 [16:03:10]

[被 代]:没有。 [16:03:23]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04:03]

[审判员]:由原告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6:04:16]

[原 代]: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同起诉状一样,略记,详见起诉状)。 [16:10:34]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答辩。 [16:10:49]

[被 代]: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原告没有权利起诉被告,本案争议地点是被告和另外一名农民的宅基地,那位村民死亡后应该由其配偶作为原告,在本案争议的地点邓某某建立的围墙和简易房,但其没有证据证明其有权利建该建筑,没有任何政府的批文。排水沟是邓某某建的房屋,所以法院不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6:11:10]

[审判员]:本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1.原告是否是本案的适格主体?2.被告是否堵塞、占用原告的排水沟?是否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16:11:30]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16:12:29]

[原 代]:无。 [16:12:45]

[被 代]:无。 [16:12:57]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16:13:12]

[审判员]:下面进行第一个争议焦点。先由原告举证和发表辩论意见。 [16:13:54]

[原 代]:我方的证据有申请书,当初到当地的司法所调解,村委出具了证明,原告的围墙倒了后被告就在水沟上建房,将排水沟堵住。原告的父亲死后,被告在原址上砌房子,将水沟堵住,所以原告的主体适格。村委的证明也可以证明是被告在原告的排水沟上建房子,将水沟堵住。还有证据3,可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证据1-3的原件。 [16:14:29]

[审判员]:原告本人有什么补充? [16:14:46]

[原 告]:没有。 [16:14:59]

[审判员]:下面将证据叫被告质证并由被告陈述意见。 [16:15:13]

[被 代]:证据1的三性有异议,这是原告自己的陈述,不是客观事实,不能证明被告是本案的适格主体。证据2的三性没有异议,该证据的权属主不是原告,可以证明原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对于证据3的三性有异议,该证据如果是对证据的认定这超越了村委会的权利,所以这只是原告自己的表述,和本案没有关联性。对证据4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也不能证明被告对原告存在侵权行为。 [16:15:44]

[审判员]:原告有什么意见? [16:18:17]

[原 代]:调解书说明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可以证明被告对原告侵权。村委会的证明可以证明原告的父亲死亡后原告在该地址上建房子,原告有权起诉被告。村委会的记录并不是记录的原告的陈述,而是证明当时的具体情况。调解委员会通过调查调解后发现是原被告之间的相邻权的纠纷,既然涉及到原告,那就说明原告也有资格作为本案的诉讼主体。 [16:18:41]

[审判员]:原告还有证据提交吗? [16:19:04]

[原 代]:没有 。 [16:19:14]

[审判员]:下面有被告举证并发表意见。 [16:19:28]

[被 代]:有我方庭前提交的证据3可以证明本案争议地点的宅基地是另外一位村民,是适用的集体土地,而集体土地是不能继承的。邓某某集体适用土地登记卡,可以证明邓某某已经有另外一块宅基地,所以原告对本案争议的宅基地没有相关的权利。向法庭提交证据原件。 [16:20:14]

[审判员]:下面将证据叫被告质证并发表意见。 [16:22:11]

[原 代]:本案的争议不是继承问题,所以原告提交的证据和本案无关,对于登记卡,被告说一户只有一份宅基地,这是和本案没有关系的,本案是排除妨碍,而不是国土局对村民有两份宅基地进行惩罚,所以被告提交的两份证据和本案没有关系。 [16:22:40]

[审判员]:就第一个争议,原、被告还有什么补充的? [16:22:54]

[原 代]:没有。 [16:23:05]

[被 代]:没有。 [16:23:15]

[审判员]:原被告还有发问吗? [16:23:30]

[原 代]:没有。 [16:23:44]

[被 代]:请问原告有几位兄弟姐妹? [16:23:58]

[原 告]:有两兄弟、三姐妹。 [16:24:16]

[被 代]:请问本案争议地点后面的建筑物是谁砌的? [16:24:29]

[原 告]:是我砌的。 [16:24:43]

[被 代]:你认为被告砌的围墙旁边堵住通道的简易房是谁砌的? [16:25:04]

[原 告]:是我砌的。 [16:25:20]

[审判员]:这两栋房是否是同一块宅基地? [16:28:21]

[原 告]:是一块宅基地。 [16:28:31]

[被 代]:邓某某名下的宅基地离本案争议的地点远吗? [16:28:45]

[原 告]:有一百多米。 [16:29:21]

[审判员]:原告你的父母叫什么? [16:29:35]

[原 告]:父亲叫邓某、母亲叫李某。 [16:30:29]

[审判员]:母亲还在吗? [16:31:14]

[原 告]:还在,和我一起在生活。 [16:31:32]

[审判员]:原告,你父亲宅基地上面还建的有房子吗? [16:31:46]

[原 代]:砌的有一层半的楼房,是原告意见人住在里面,原告的母亲住在简易房里面。但有时候又在一起住。 [16:32:06]

[审判员]:原告除了你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子外,你在其他地方还有砌房子吗? [16:32:38]

[原 代]:还有。是被告提交的证据里面的瓦房,现在给原告的小孩在里面住。 [16:33:10]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回答有异议吗? [16:33:22]

[被 代]:没有。 [16:33:36]

[审判员]:对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本庭予以确认,有争议的待庭后评议后再予以确认。 [16:33:50]

[审判员]:第一个争议焦点到此结束。下面进行第二个争议焦点,先由原告发表意见。 [16:34:07]

[原 代]:有照片可以证明被告已经将原告出入的通道用红砖砌的围墙堵住,也可以证明原告砌简易房后同被告的房子的距离是国土局去量的距离;同时被告的建筑物将排水沟堵住,侵犯了原告的权利,所以被告应该停止侵害,排出妨碍,恢复原状。向法庭提交12张照片原件。 [16:34:27]

[审判员]:下面将证据叫被告质证并由被告发表意见。 [16:34:42]

[被 代]:原告提交的照片的三性有异议,这只是证明了拍照时的现状,不能证明被告有堵住排水沟的行为,原告提交的照片2和补充提交的照片可以证明是原告自己堵住通道和排水沟的,农村砌房子是不会把地基砌在宅基地的边缘的。 [16:38:21]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举证并发表意见。 [16:38:39]

[被 代]:我方有庭前提交的证据1、2,该证据均是出自武鸣国土局.被告宗地平面图可以证明原、被告的宅基地情况。被告所砌的简易房在被告宅基地的适用范围内,争议的墙边到另外一位村民的房屋的墙边最长只有14.8厘米。所以被告是不可能挤占通道的。还有24张照片对争议的地点进行了全面的拍摄,及对照片的说明,详见庭前提交的证据。还有一份平面彩图,宅基地的分布情况及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详见平面图。红色部分就是本案的争议通道,被告建的简易房并没有占据通道,而原告建的简易房离通道不到0.5米,所以只能是原告自己占据了通道,关于排水沟是自然冲刷形成,现在被告为了建房,在旁边临时建了简易房,但简易房在被告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内。是原告自己建房的时候将房屋向宅基地外移,将通道堵塞。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有合法的使用权及被告对通道进行侵占。向法庭提交证据原件。 [16:39:00]

[审判员]:下面将证据叫原告质证并发表意见。 [16:45:52]

[原 代]:对邓某某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真实性有异议,但对关联性和合法性有异议,这只能证明邓某某对土地的使用范围,不能说明通道是被告享有的;对平面简易图的三性有意义,被告所画的图已经将通道占为己有,这是不合法的,原告已经砌了简易房后,被告将自己的房子砌到红色地块范围内,简易图和村委去调查的事实是相冲突的。邓某某的平面图也不能证明3米的通道属于被告的适用范围。对宗地平面图也有异议,这和本案没有关系,而且这块宅基地是原告的儿子在使用。从照片上也看出被告已经用红砖在通道上砌起来了,照片6也不能证明15.6米就是被告宅基地的适用范围,照片也不能说明农村的通道的走向和建房是一致的,综上,被告的证据不能证明本案的事实。 [16:55:26]

[审判员]:就第二个争议焦点原、被告还有补充吗? [17:02:16]

[原 代]:原告的简易房建起来的时候被告的简易房还没有建起来,中间有一条通道,后来被告的墙倒了以后,被告后来建了简易房,将通道堵住。 [17:03:21]

[被 代]:原告说村委的证明可以证明被告侵占通道,现被告提交村委的证明,可以证明村委开始出具证明的时候只是村委听取原告自己陈述后出具的证明,并没有开会讨论 [17:04:04]

[审判员]:下面由原告质证并发表意见。 [17:04:23]

[原 代]:对证据的三性有异议,我方开始提交的证明是村委会开了会后出具的证明。按照证据规则,我方还可以要求村委出具相关的证明来证明其开始的证明和照片是一致的。 [17:04:39]

[审判员]:就第二个争议焦点原、被告还有发问吗? [17:04:50]

[原 代]:被告,照片里的围墙和简易房是否为被告所建? [17:05:05]

[被 告]:是的。 [17:05:16]

[被 代]:原告,邓某的宅基地西面的空地是否属于你方合法使用?后面的水泥砖围墙(里面种有红薯)是否是你砌的? [17:05:35]

[原 代]:有使用,围墙是原告砌的。 [17:10:57]

[被 代]:水泥砖围墙围得有多宽、多长? [17:11:09]

[原 代]:不清楚。 [17:11:20]

[被 代]:照片21到23,你的砖墙旁边的空地是谁使用? [17:11:33]

[原 代]:没有相关证件,要问国土局。 [17:11:46]

[审判员]:原告,邓某的旧房是什么时候拆除的?简易房是什么时候砌的? [17:11:58]

[原 告]:2009年拆除的,接着就建简易房,后来才建的楼房。具体的时间不记得了。 [17:12:10]

[审判员]:原告你放所建的简易房是在你方的宅基地范围内吗? [17:12:22]

[原 告]:是的。 [17:13:02]

[审判员]:你在砌简易房的时候和被告之间的通道还存在吗? [17:26:56]

[原 告]:存在。 [17:27:14]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回答有异议吗? [17:27:27]

[被 代]:原告的简易房不在宅基地范围内,水沟和通道在原告建房子后就被原告自己堵住了。 [17:27:49]

[审判员]:原告,你所建的一层半的楼房是在你的宅基地的适用范围内吗? [17:28:03]

[原 告]:在。 [17:28:14]

[审判员]:被告有异议吗? [17:28:24]

[被 代]:邓某的地的东面只有14.61米,但原告在诉状里面说有20多米,所以原告说的不是事实。 [17:28:44]

[审判员]:被告,你们所砌的简易房和围墙是否在宅基地适用范围内? [17:29:00]

[被 告]:围墙一部分在宅基地范围内,另外一部分在空地范围内,简易房是在空地范围内,并没有占用通道。 [17:29:16]

[审判员]:围墙是什么时候砌的?围墙的长宽是否如原告所说? [17:29:28]

[被 代]:2010年底砌的。长宽具体不知道。 [17:29:40]

[审判员]:简易房什么时候砌的? [17:29:50]

[被 代]:也是2010年底。 [17:29:59]

[审判员]:你们产生纠纷后有人去调解过吗? [17:30:09]

[被 代]:村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都去现场调解过。 [17:30:18]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的回答有异议吗? [17:30:32]

[原 代]:并不是被告所说的,被告砌的围墙在通道范围内。发生纠纷后确实有村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去调解过。砌围墙和简易房的具体时间不清楚。 [17:30:45]

[审判员]:原告你们争议的通道具体有多宽? [17:31:00]

[原 告]按照宗地平面图,在2.94米到3米范围内。[17:31:11]

[审判员]:通道的起止点你清楚吗? [17:31:22]

[被 代]:从被告的泥墙墙面到原告的房子的墙面。 [17:31:35]

[审判员]:被告有异议吗? [17:31:44]

[被 代]:对通道的宽度没有异议。但具体的起止点是从被告房子的滴水线外一段距离到原告的房子的墙面。 [17:36:44]

[审判员]:就第二个争议焦点原、被告还有补充吗? [17:36:58]

[原 代]:没有。 [17:37:13]

[被 代]:没有 [17:37:26]

[审判员]: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7:37:44]

[原 代]: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原告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是适格的,被告用红砖建立围墙堵住通道,导致原告无法通行,从宗地平面图可以看出原、被告的房子之间的宽度有2.94米到3米,原告一直是从该通道通行,被告堵住后导致原告不能通行,所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通行权,所以被告应该停止侵害,恢复原址。被告已经认定他砌了房子,村委也去调查,是被告侵占了通道,被告在水沟上面建了简易房,导致水无法排出,原告的厨房也因此倒塌。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17:38:34]

[审判员]:原告本人有补充吗? [17:38:47]

[原 告]:没有。 [17:38:56]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7:39:20]

[被 代]:邓某某不是本案争议地点的权利人,邓某某以继承人的身份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不能被继承,所以原告主体不适格。是原告自己将通道堵住了,被告所建的房子是在自己的宅基地的范围内。邓汉标在争议的地点没有合法的使用权,但却有多处建筑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应该自行拆除建筑物,归还国家的土地。 [17:39:51]

[审判员]:原告还有什么补充? [17:43:12]

[原 代]:本案涉及的是排除妨碍的问题,原告建的楼房和简易房都是原告自己的的,被告建的房子将通道占据,导致原告无法通行,根据相关法律,被告应该排除妨碍。不能说原告在其他的地方有房子后就不能使用该房子了,至于原告是否侵占国家的土地,那是行政机关的事情 [17:43:27]

[审判员]:被告还有补充辩论吗? [17:43:41]

[被 代]:既然原告在争议的地点没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原告的权利不是合法的,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原告也可以从其他的地方通行。 [17:43:53]

[审判员]:法庭调查和辩论到此结束,下面由原、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17:44:10]

[原 代]:坚持诉讼请求。 [17:44:20]

[被 代]:坚持答辩意见。 [17:44:31]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由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怎么样,你们是否愿意调解? [17:44:43]

[原 代]:愿意 [17:44:52]

[被 代]:愿意。

(调解十分钟)。 [17:45:02]

[审判员]:由于原、被告意见不一致,今天的调解到此结束,庭后双方还有什么意见的可以向法庭提交,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 [17:45:20]

[审判员]:休庭! [17:45:29]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为大家直播到这里,衷心感谢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7:47:47]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7:48:05]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