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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成效喜人
作者:陆英杨  发布时间:2011-12-05 08:48:0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促进审判公开,提高法官自律意识与审判水平,健全内外沟通互动机制,我院主动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010年以来,本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6次,其中2010年3次65人次;2011年3次61人次。参与观摩的案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通过庭审观摩活动,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均认为,本院法官庭审程序规范合法,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对法官的庭审水平与庭审艺术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本院承办部门和承办法官能够加强业务学习,细致研究法律,深入了解案情,使得案件协调率与调解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成效喜人: 一是通过庭审观摩,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院审判活动的了解,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院案件审理直接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二是通过庭审观摩,促进了本院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三是通过庭审观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代表作用,通过他们的解释,避免缠诉,促进该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通过庭审观摩,提高了本院法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本院法官的司法礼仪、工作态度和程序意识,从而营造了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