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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四步走”
作者:覃凤立  发布时间:2011-09-06 15:22:02 打印 字号: | |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近期,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最高院的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我院牢记“司法为民”这一理念,公正执法,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实行信访制度、巡回审判、法官驻村等,不单是接待上访、解答咨询、调解纠纷、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切实将以人为本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从实际出发。近年来,我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连续几年呈递增状态。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本院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充分把握法院工作职能,把案结事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并根据每个案件本身及其相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确实有效的审理方案,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延展和深化,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重要举措。本院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提高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勇于开拓创新。法院社会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落后于法院的审判工作,为了解决此问题,本院勇于开拓创新,加大调解力度,率先实行了人民调解员驻庭入室制度和“人民法院驻交警调解室”制度,于今年又建立了52个法官驻村(社区)司法为民联络室,努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些做法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韦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