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反规避执行案,被执行人黄某当日即履行了一万元,并写下保证书,余款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黄某货款纠纷一案,我院于2010年9月29日立案执行,但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黄某就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打电话不接、传唤拒不到庭,规避法院执行近一年,导致本案久拖未结。8月31日上午,执行法官收到消息,被执行人黄某所有的一辆银白色轿车停放在县城某花园小区内,请求法院前往执行。
放下电话,执行法官立即调集法警来到指定地点,见到轿车,但是未发现其本人,打电话仍然不接,到其住所地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决定,原地守候等待黄某现身。三个小时过去了,被执行人仍未出现,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黄某动真格,通知交通施救队将其轿车强制托运至法院进行扣押。
顾不上中午的休息,下午14时许,交通施救拖车来到黄某的车辆停放点,准备进行强制托运。看到法院动真格,一直躲藏在家中的黄某立刻现身,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案,当场履行了一万元,并写下保证书余款半月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