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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闹矛盾 法官扑灭烧房火
作者:梁俊星  发布时间:2011-08-29 10:14:56 打印 字号: | |
  一对再婚夫妇因不能正确处理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而影响到夫妻感情,女方为此起诉离婚,男方则扬言如离婚将烧毁女方儿子的房屋。8月29日,我院在庭前妥善调解了该起离婚纠纷,避免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已离异的王某与已丧偶的李某在他人介绍下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在外经商,王某在家操持家务,因双方在婚前均已各自生有子女,故王某与李某婚后并未生育小孩。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双方生活过得比较幸福。但从去年以来,王某与李某的子女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而李某则总站在自己的子女一边,甚至为了自己的子女与王某吵闹,又不同意与子女分开生活,导致家庭矛盾不断,夫妻感情破裂,王某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

   法院在向李某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遭到李某拒绝。56岁的李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不同意与王某离婚,并认为王某骗走了他的钱财为她儿子买房子,表示要其归还这些钱,否则,如法院强制判离则去烧毁该房屋,不给王某儿子居住。

   承办法官对办理该案十分慎重,多次找到王某、李某做和好工作,但王某坚决不同意和好,并认为“如果继续与李某及其家人生活,将会死在李某家中”。在做和好工作无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又找到李某做调解工作,李某坚持王某拿了他数万元钱为其儿子买房,要求归还,但又拿不出证据。为妥处该案,以防后患,承办法官与李某细算夫妻俩这些年来的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在李某愿意与王某离婚并经双方同意庭前调解后,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协议。
来源:里建法庭
责任编辑:韦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