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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暴力”抓赌谋赌资 构成抢劫罪被法院判处六年徒刑
作者:黄慧  发布时间:2011-08-24 09:29:42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我院依法对一起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陶玉超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3岁的被告人陶玉超是武鸣县陆斡镇那羊村人,其初中毕业后就赋闲在家,整天做着发财美梦,却惆怅发财无门路。一日,其与朋友曾勇、曾群、曾义、曾成四兄弟、陶荣庭等人在一起聊天,大家谈到警察到赌场抓赌当场可收缴赌资的话题,有人提出何不冒充警察抓赌骗取赌资?众人纷纷赞同这一提议。经过精心准备和踩点,2011年1月28日22时许,陶玉超负责开车,曾勇、陶荣庭身着警服,曾群、曾成着迷彩服,曾义着保安服,携带警棍、电击棍、手铐、塑料仿真手枪,由被告人陶玉超驾驶面包车送到武鸣县东风农场岜孟分场路口,并负责接应,曾勇、曾群、曾义、曾成、陶荣庭则到邓振邕的代销店,假冒警察身份命令正在代销店内打麻将的邓振宁、邓克权、郭育升、苏海清四人蹲在地上,将身上的钱和手机等物品放入一纸质档案袋内,并将店主邓振邕铐上手铐带出村口停车处,然后搜出邓振邕身上的8600元人民币。后尾随而来的村民认为抓赌人员不像警察,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曾勇等人见状被迫将抢得的财物退出并欲逃离现场,被村民拦住。此时其中一着警服的嫌犯掏出手枪威胁,谁料手枪的弹匣掉下来被村民发觉是假枪。后被告人陶玉超驾车逃离,曾勇、曾群、曾义、曾成、陶荣庭四散逃跑,村民围追,期间邓振海被其中一嫌犯持警棍打伤头部。被告人陶玉超在逃跑过程中被接到报警的府城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玉超结伙冒充警察,持警械以威胁和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确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陶玉超犯抢劫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陶玉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陶玉超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陶玉超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决定予以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