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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显成效
作者:农艳芳  发布时间:2011-08-11 08:33:29 打印 字号: | |
  自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来,我院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以“抓一流行风,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把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服务发展素质作为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基点,从开展“健脑、强身、修面”三项活动入手,展示该院司法文明、和谐、高效的形象。

  一是立足健脑,增强党员队伍政治素质。该院通过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支部定期学习制度,开展举办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交流、党知识竞赛、谈心活动等多种学习形式,不断加强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及党纪条规教育等。此外,该院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武鸣法院网开设了“党建活动”专栏,以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二是着力强身,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该院以创建“学习型”为目标,制定了《党组、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拟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和时间作了安排。此外,还将部分政治理论学习资料下发至每一位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经营管理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三是强化修面,提升司法文明服务素质。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及区、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该院立足实际,于今年继续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在建立和完善导诉、立案、接访、查询、传递诉讼材料等功能的基础上,增设了立案调解室、当事人书写区、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区块,提供饮用水、休息桌椅、电话服务,设置了阅报栏、纸笔、水杯等便民用品,以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当事人,使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通过坚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该院取得了如下主要成效:

  一是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该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20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1075件,审结869件,审结率为80.84%;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612件(其中调解502件,撤诉110件),调解率57.77%,调撤率12.66%,诉讼标的金额1986.65万元。受理执行案件145件,执结125件,执结率为82.24%。

  二是党员队伍素质显著提高。通过学习,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明显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起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促进了单位内部及外部的和谐。单位内部形成了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上下级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团结一致、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创造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局面。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