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里建法庭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模式,针对辖区内的侨区企业,采取了四项措施,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建立法律咨询机制,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庭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和司法需求,通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化解涉法问题。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和自身职能,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召开“以案释法”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以生动形象的素材进行深入人心的普法教育与宣传,真正实现执法办案与普法释法相结合。
二、恰当运用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妥善的司法保护措施,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如对企业为被告一方的,另一方申请保全,企业有其他不动产的,尽量减少对其银行存款、原材料、产品的保全,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三、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法庭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针对交流中发现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企业信用度和竞争力。
四、建立诉讼快速通道,为企业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企案件实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案件,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科学合理安排,开通司法“绿色通道”,快速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