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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解心结 规避“老赖”终履行
作者:黄成果  发布时间:2011-06-20 11:21:04 打印 字号: | |
  6月17日凌晨,根据全市法院系统统一部署,我院开展反规避执行“夏日风暴”行动,对被执行人潘保祥、陶美荣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其履行了所有债务。

  潘翠连与潘保祥、陶美荣、潘恒生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诉至我院,经我院调解达成了由潘恒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潘保祥、陶美荣赔偿陶美荣20000元民事调解协议。谁知调解后,潘恒生等三人竟出尔反尔,对赔偿义务不予履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先后两次对被执行人潘保祥的甘蔗款进行了查封,并由武鸣县东江糖厂协助冻结。但被执行人潘保祥又冒用他人的名义将自己的大部分甘蔗砍伐进厂,以躲避法院的查封。在本次的反规避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问及甘蔗收入情况时,潘保祥仍对其转移财产的行为矢口否认。在我院出示从其家中搜查出来的甘蔗票后,潘保祥才不得不承认了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当即讲明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潘保祥再三权衡后终于道出实情。

  原来调解后,受害方多次将他们交通事故的事在村里宣扬,给他们一家名声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被执行人认为这是申请人得理不饶人,就故意不予赔偿并转移财产,把钱财交由其胞弟保管,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指出双方矛盾的根源是经济赔偿问题,只要履行赔偿义务,矛盾就自然迎刃而解,并耐心指出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对潘恒生以后的就业、投资经商也会产生诸多限制。

  经过执行法官一番耐心说服解释,潘保祥终于承认错误。随后,被执行人潘保祥立即通知胞弟将余下赔偿款13431.04元全部当场履行完毕。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