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慑于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强大威力,被执行人黄某海主动来到我院执行局,当着申请人的面主动履行了拖欠的6000元余款。
申请人黄某春与被执行人黄某海因离婚纠纷诉至我院,经我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给申请人补偿款10000元,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2010年12月27日,申请人黄某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查明被执行人黄某海为规避执行,将其存在中国工商银行武鸣县支行的存款余额25000元转移,躲过了法院的执行。今年4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后,我院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扣留了被执行人在单位的工资收入,并将其赖账的情况张贴在其公司。慑于法院的威严,被执行人黄某海终于认识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于6月15日将拖欠申请人的余款6000元交到法院,使得这起僵持了近半年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自4月底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后,我院捷报频传,已经有二十几个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