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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二庭认真学习韦良院长在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作者:李峰  发布时间:2011-04-02 17:07:1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4月1日,我院民二庭积极组织全庭干警学习韦良院长在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做了“更新观念,敢做善成,为争创一流法院而努力”的讲话精神,并围绕今年法院的工作思路、工作重心,部署了全庭2011年度的中心工作。

  一是严把审判质量关,着力案结事了。针对去年民二庭存在上诉案件偏多、息诉率低的情况,李峰庭长要求办案法官要加强自身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理由阐述、法律适用几方面着手,争取让当事人看懂、看明白输的理由和对方赢的道理,以此促使当事人对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案件的纠纷有全面的认识,权衡利弊,慎重决定是否上诉。同时,法官在宣判后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双管齐下,力争将今年的案件上诉率降低。

  二是强化案件调解工作,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处理案件时,首先考虑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庭前、庭中、庭后均下功夫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诠释法律,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讼预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民二庭受理的案件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土地承包纠纷往往涉及众多农民利益,调解工作困难重重,处理此类纠纷非常棘手。要有效化解土地纠纷,需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方式,适时到兄弟法院学习调解土地纠纷的成功经验。

  三是切实落实信息调研工作。信息调研能力体现一个法官的理论水平,办案法官将审理案件时遇到的问题加以归纳总结,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不仅可以提高业务水平,还可为该院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有新的突破作出贡献。因此,民二庭将信息调研工作分配到个人,人人参与,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贡献。

  四是加强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我院民二庭受理并成功解决了一批国有公司的破产案件。目前,仍有破产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如何将破产这样的特色案件办成精品,民二庭在讨论后认为,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具体包括破产公司公章使用、破产费用支出和管理人定期汇报制度,力争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审判工作的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潘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