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我院四名执行法官风尘仆仆地从广西梧州市藤县回到了武鸣县,他们满脸疲倦,但也透着喜悦。原来,在经历了来回一千多公里的路程,以及两天的工作部署后,我院法官成功“逮住”了老赖,并使其最大程度地履行了部分义务,促使几个月来都无法执行的案子有了突破。
申请人黄国练与被执行人陆跃流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2010年8月20日,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36110元。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在本县境内亦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本案一直未能执结。申请人黄国练近期因经济困难,隔三差五的到法院询问该案的执行进展情况,请求主办法官想方设法尽一切可能执行本案。
前几天,该案主办法官获知被执行人陆跃流躲藏在梧州藤县,并承包有一家淀粉厂,完全有履行能力,11月29日,我院四名执行法官带着申请人,驱车600多公里赶往梧州市藤县大黎镇执行。当天下午,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在当地法院的全力配合下,到镇里的银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冻结。并于11月30日一大早,前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将其带回当地法院进行询问教育,同时,也与其亲属、同事进行交流,争取他们的支持,帮忙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全面的工作,12月1日,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终于松口,当着法官的面,履行了8000元给申请人,并当着申请人的面做了保证,余下的款项在年底还清。至此,几个月来一直毫无进展的案子终于有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