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树立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我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目标,构建三项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检查与自我评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过程和法官行为的监督,及时掌握廉政建设的进展情况。我院挑选工作作风扎实、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以兼职廉政监察员身份派驻庭室,开展廉政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的行使;设立廉政工作自我评查机制。我院印制廉政建设自我评查表,全体干警每月对自己的表现打分。监察部门结合监察人员的评查情况与个人的自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切实保证评查结果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教育与自学提高一起抓。坚持开办廉政课,注重谈话教育。我院贴紧全体干警的思想实际,坚持实施廉政教育课,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廉洁教育,及时防范违法违纪事件发生。院领导经常和干警们谈话,教育干警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司法廉洁意识。推行“读书思廉,读书修德”,引导干警通过自学,提高以德律己的能力。订购廉政勤政方面的书籍分发到各部门,要求每位干警认真阅读,做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切实让廉政教育写于纸上,记于心中,付于行动。
惩治与奖励表彰共运用。加强考核,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将每个干警的情况收档,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对于作风不正,违纪乱章的人员,要及时查处纠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于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负责任、廉洁奉公的同志,及时进行表彰,以其为模范,树立榜样,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