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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机制强化法官综合能力
作者:班文敏  发布时间:2010-06-17 17:49:27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高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践行司法为民的主题思想,我院采取四项机制,强化法官综合能力。

    一、资深法官引领年轻法官成才。我院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针对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审判方法以及各类实践等,对法院法官进行授课培训,提高法官因案施策妥善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方式,促其成才。

    二、充分利用资源,创建学习交流平台。我院设立“周四学习交流日”,以庭(科、室)为单位建立学习小组,每周四进行各小组之间的交流学习,为年轻法官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激发学习、探索、创新的潜能提供了平台。此外,法院鼓励庭室法官不拘泥于固定的交流日,在工作、生活和交往中相互探讨,相互提高。

    三、鼓励自学提升业务素质。我院鼓励学历教育,督促法官加强进修,注重自身业务素养和综合水平的提高。目前,我院参加专升本起点函授本科学习的法官有6名,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的为2名,法院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从法官的实际需求出发,为法官提供各类学习培训信息,并合理安排其工作,使其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复习、考试。

    四、树立目标,突出学习重点。树立提升法官业务能力与素质水平的目标,把重点放在审判工作中。认真组织法官和参加疑难案件研讨会,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保证审判工作有更大突破。此外,切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法官的整体业务能力。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班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