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段时间暴力击警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我院采取“四要四不要”方针,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要“火眼金睛”,不要“有色眼镜”。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值班人员及执勤法警对于出入的车辆、人员严格把关,要“火眼金睛”,能够及时发现情况并快速排查;不要戴“有色眼镜”。在安检时,不能以衣着外貌来作判断,应该一视同仁,依法例行安检工作。
二是要防患未然,不要虚以应付。要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增强安全防范的力量,加强全体干警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全面防范,不要心存侥幸。对于外出执行任务的法官干警,要有组织,有纪律,装备齐全,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清理死角。除了正常的安检工作外,各类包裹、信件的检查、庭审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等,也要严密监控,清理安保工作的死角;要求全体干警要有安保的意识,在使用门禁卡、接待当事人等方面,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则,不要心存侥幸。
四是要切除源头,不要表面功夫。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增加人民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办案质量与办案作风,注重推动发展、保障民生,切除引发恶性事故的源头;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促进司法廉洁,不要空喊口号,只做表面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