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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修明诉林海宁、武鸣县卫生管理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发布时间:2010-05-27 17:03:03 打印 字号: | |
  案号:2010武民一初字第87号

原告:潘修明

被告:林海宁、武鸣县卫生管理站等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开庭时间:2010年5月28日(周五)上午8时30分

开庭地点:本院三号法庭(一楼)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