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宗兄弟,却为琐事大打出手,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5月20日,我院法官顺利化解了这起同宗兄弟之间的健康权纠纷。
黄仕与黄辉、黄振为同宗兄弟,平时因一些小事闹过矛盾。2008年清明节上山扫墓的时候,三人又发生言语冲突。下山后,黄仕越想越感气,便跑到黄辉、黄振家大吵大闹,随后三人发生肢体冲突,大打出手。在冲突中,黄仕打伤了黄辉、黄振两人。黄辉两人共花费1万余元医疗费。由于多次向黄仕讨要无果,2009年7月,两人将黄仕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黄仕向黄辉、黄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10249.27元。但是,黄仕拒不主动履行。气愤不已的黄辉、黄振于2010年4月20日,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认为,在农村,人们的面子观念很强,如果真的强制执行,三人以后的关系将很难调和,难免还会有纠纷。法院判决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因此,法官决定尽一切可能的进行双方的调解。经过几次调解,效果不明显。法官转换了方法,巧妙地把视线放到了村里的德高望重的老人身上,请求老人帮助调解。5月20日,三兄弟与老人应邀来法院进行调解协商。在法官的努力和老人的批评教育下,兄弟三人承认了错误,黄仕也真诚向黄辉、黄振道歉。黄辉两人接受道歉并主动减少赔偿款数,表示黄仕只需支付8000元医疗费。在法官的见证下,黄仕当场履行了8000元的赔偿款,三人化解了干戈,三双手紧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