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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专项会议加强案件审限管理
作者:韦圆圆  发布时间:2010-05-18 18:41:1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有效杜绝案件超审限,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量,5月17日,我院召开预防超审限案件工作会议,集中清理2009年以来的超审限案件、超执结期限执行案件及接近审限案件,对各类案件进行逐件分析,通报。并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于审限内结案。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韦良强调,在审限内结案是人民法官落实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基本途径,在办案过程中,要在确保司法公正、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案,既不能为完成任务而不负责任地结案,也决不能有新的超审限案件发生。就如何杜绝案件超审限、提升审判工作效率,韦良院长还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各审判业务庭庭长应密切关注在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指导督促每个审判员的案件,帮助确定法律关系、审判思路,要多尽监察职责,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

    二、加强对主办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责任心,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观念,认真纠正违反审限规定的做法,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三、规范延长审限的审批程序,案件将到审限要及时报主管院长审批,以便主管院长能及时对案件争议问题提出意见,进行协调,促使案件顺利办结。

    四、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有效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协调配合,对案件立案、开庭、合议、裁判文书制作、宣判、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与监督。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班文敏